厦门: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宅 公积金贷款额度加10万元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厦门市住宅公积金中心28日音讯,厦门市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28日发布《关于支撑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有关事项的告诉》,告诉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履行。\n\n 其间说到,多子女家庭在厦门市无自有住宅、租住商场性租借住宅已在厦门市住宅租借买卖服务体系存案的,可按照实践租金提取住宅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越当月实践房租开销。多子女家庭在厦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宅、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在厦门市住宅公积金借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添加10万元。(中新财经)\n\n\n\n 查找\n\n仿制\n【修改:刘欢】